几乎每一个教会都有自己的领袖,而且这些教会的领袖一定都承担着我们所描述的“长老”和“执事”的功能,但是这些教会并没有称呼他们的领袖为“长老”和“执事”。例如在我们身边的很多教会里,他们称呼他们的领袖为“带领同工”、“牧者”,他们的行政领袖为“核心同工”、“同工”等等。当你告诉他们你们有牧师和长老时,他们可能会觉得我们很骄傲,40岁不到怎么能做长老呢?也或许他们会认为现在这样也挺好的,如果改革的话可能会遭遇反对、可能会大动干戈,可能会让一些已经在担任领袖角色的人没面子下不了台,等等。所以,我们要思想这个问题:对于每一个教会来说,使用“长老”和“执事”的称呼是不是绝对的、必须的?它到底有多重要?在这篇文章里,我想要让你看到,使用来自圣经的词汇称呼教会的领袖是重要的,虽然并不是最重要的,而且有很多好的理由支持我们这样去做。
职分的称呼并不是最核心的
虽然教会的领袖有不同的称呼和头衔(“红衣主教”、“主任牧师”……),但是耶稣却警告我们不要贪图追求这样的头衔。为了和文士与法利赛人做出对比,耶稣在马太福音23:8-10教导说:
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
对于罪人来说,追求成为教会领袖只是为了头衔的称呼,或者是享受头衔所带来的某种感觉,这是非常危险的。耶稣警告我们要逃避这样的动机,在马太福音23:11-12,他说:
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所以,成为教会的领袖并不是要得到这些头衔,也不是为了能够在名片上印上职位,而是为了作众人的仆人、服事众人。
所以,我们用什么样的词汇称呼教会的领袖并不是最中心、最重要的事情。更重要的是教会要有领袖,并且按着圣经的命令带领教会。使徒保罗常常用一些名词来称呼教会的领袖们,但是保罗更关注的是这些领袖有没有按着圣经在带领教会,他更多地关注这些领袖在做什么。在加拉太书6:6,保罗说教导的人应当受到教会应有的供应。在贴撒罗尼迦前书5:12,保罗呼吁教会要敬重那些“在你们中间劳苦的人,就是在主里面治理你们,劝戒你们的。”在哥林多前书16:15-16,教会要顺服那“专以服事圣徒为念”的人。在歌罗西书1:7和4:12,以巴弗提被保罗称为是“忠心的仆人”,歌罗西书4:17则劝勉亚基布“务要谨慎,尽你从主所受的职分。”虽然保罗的确有提到不同的职分称谓,但是保罗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福音的广传,而不是为了设立职分。从这个意义来说,职分的称呼对基督徒的事工、对基督的教会来说都不是最核心的问题。保罗更多地强调领袖的职能和责任(忠心、良善、劝诫、教导……),而不是他应该用什么样的称呼。
职分的称呼是重要的
虽然我们承认,职分的称呼并不是教会事工的核心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说用什么样的称呼不重要,更不是说无所谓、各教会觉得怎么好就怎么叫。有些教会有意识地不使用圣经的词汇是因为害怕带来纷争和分裂;有的教会是出于对这些称呼的不了解;有的则是因为害怕给人权威感、或是觉得自己还不够资格——过分高看了这些角色;也有的教会是因为他们的传统如此,而从未对这个问题有过深入的思考;更多的教会则是害怕改革带来的代价和风险。我认为这些是可能存在的理由,但这些理由都不足以否定圣经已经让我们看到的称呼。换句话说,我们不应该出于传统、惧怕和无知而不使用圣经已经给我们明确看到的称谓。
在进入深入探讨使用这些称呼的理由之前,我们首先要对这些头衔本身做出必要的解释。如果我们对长老和职分的理解不正确,或者授予某个人圣经的称谓却不让他做圣经要这个职分所做的事,那会让教会的事工非常混乱和不知所措。例如,虽然很多教会都有“执事”的职分,但是对这个职分拥有什么功能却定义的非常混乱。在一些教会里,执事像长老一样,执事被授予治理教会甚至牧养教会的权柄,而牧师只是讲个道而已。也有一些教会把执事和义工混淆起来,执事不能够在行政事务上做出有权柄的决定,事事都要请示牧师或者让会众决定。在圣公会里面,执事只是圣职晋升的第一步,任何人要在教会里有所职分都要从执事做起。
对于长老这一职分的理解则更加混乱,因为圣经用了多个词汇来描述这一职能。我们已知的就有三个:长老、监督、牧师。我们该用哪一个?我认为既然圣经并没有明确说明,我们是可以有一些灵活性的。当然,为了和普世的教会接轨,我们应当使用来自圣经、大家的理解又一致的称呼,或者避免过度使用一些历史上带来过误解的称呼。“长老”在各教会中的使用频率比“主教”显然要高得多,而“牧师”一般是被用来称呼全时间的长老,因为他们和带职长老最大的不同是他们专心、全职地以祈祷、传道、牧养为他们的事工。虽然他们和其他带职长老在长老会中是平权的、只有一票,但是因为他们的时间和他们的神学训练,他们的意见自然地受到更多的重视(Primary among equals)。为了避免被误认为是主教制的教会,绝大部分福音派教会都不会用“主教”或者“监督”这些词汇。另外,当教会有多位全职牧师的时候,可能还会区分他们当中主要负责的牧师,这样的人被称为“主任牧师”或者“带领牧师”。
首先,我们主张教会用来自圣经的词汇称呼他们的领袖,是为了让教会领袖的权柄建立在圣经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人的智慧之上。如果教会使用的领袖称谓不是来自圣经的,会众就可能会怀疑领袖们的权柄从何而来。但如果我们可以让教会看到基于圣经,新约的教会应该有什么样的领袖,他们的首要职责是什么,他们对教会负有什么样的责任,这让教会的带领模式会更有权柄,也更能获得会众的信任。今天有很多教会按照世界成功的商业模式构建他们的教会,例如设立各个不同的部门。但是教会不应当像商业企业那样运作,按照世界的成功模式构建教会是非常危险的,既然能在教会的架构上效法世界,其他方向也会一发不可收拾。而且这等于在告诉教会:我们的智慧比圣经已经显明的原则更加有效,“效率”、“民主”、“效果”取代了“忠心”成为教会的首要价值观,这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当我们使用圣经对教会领袖的称呼时,我们也是向教会、向世界传递这一信息:圣经是教会所有信仰和实践的最高、唯一准则。
我们主张教会使用来自圣经的词汇称呼领袖的第二个原因是,这让会众明白他们应当期待教会的领袖们会做什么,他们的职能范围是什么。如果我们使用别的词汇,那么会众会靠自己的理解去猜测教会的领袖做什么,或者是根据他们自己参与其他社会组织的经验去理解教会领袖的职责。如果我们使用圣经的词汇,那么会众会根据圣经理解,教会的长老不是学生会主席或者班长——他没有组织教会郊游的责任;会众也会根据圣经理解,执事不是承担教会教导和牧养职分的人,而是承担教会行政和满足教会物质需要、给教会带来合一的人。
最后,使用来自圣经称谓的一个重要益处是,我们有来自圣经的标准衡量一个人是否合适担任带领角色。试想,如果我们只是把负责教导和治理教会的称为“带领同工”或者“核心同工”,那么我们该如何决定谁能担任这一角色呢?姊妹可以吗?儿女不顺服的可以吗?圣经没有读过三遍的可以吗?不会教导只会勤勤恳恳做事的可以吗?需要会众投票吗?这些问题都会令我们尴尬,也让教会选择领袖没有标准。而且,如果我们看到一个“带领同工”没有做到某些事情的时候,或者不合适的时候,他可以说,“我又不是长老,也不是执事,我只是个带领同工,你不该用那么高的要求要求我。”如果教会要对他们的领袖有前后一致的、大家都认可的资格要求,那么就应该用圣经所使用的职分称谓、也使用圣经对这一职分称谓的资格要求。所以,使用合乎圣经的职分称谓可以让教会清楚他们应该培养怎样的领袖、观察怎样的成员、怎样渴慕和追求服事教会。当一个成员渴慕善工时,他也会清楚地看到自己应该在哪些方面努力。
总结
职分用怎样的称谓对教会事工来说并不是最核心的,但确是重要的。这表明教会领袖的权柄不是来自人的智慧和组织,而是来自圣经。这样做同样可以让教会的会众意识到他们应当怎样期待他们的领袖。最后,使用圣经的职分称谓让教会的职分与圣经的资格要求联系在一起,从而让职分的选立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