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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对执事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问题:

圣经对执事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回答:

圣经中唯一提及执事资格的经文是提摩太前书3:8-13。保罗在提摩太前书3章和提多书1章中都讲述了对长老的资格要求,但是在提多书中却没有提及执事。提摩太前书3章对执事和长老的资格要求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和对长老的要求一样,执事不能沉迷于酒精(参照提前3:3,“不因酒滋事”),不贪不义之财(参照提前3:3,“不贪财”),无可指责(参照提前3:2,“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女的丈夫(2节),好好管理自己的儿女和自己的家(4-5节)。更进一步说,评估执事人选最核心的标准是他的品格:执事必须成熟而无可指摘。新约圣经学者孟恩斯指出,“教会领袖的职分和教会工人的职分都要找这样的基督徒:一个成熟的、无可指责的基督徒。”[①]长老与执事最大的差异在于恩赐与呼召不同,而不是品行有高下。

在提摩太前书3章,保罗给出了一个正式的对执事的要求,但这些要求并没有包含全部我们对执事应有的期待。如果有对长老的道德品行要求没有写在8-13节里面,应当同样可以应用在对执事的道德品行要求上;与此相同,如果对执事有的道德品行要求没有写在1-7节里,这些对执事的要求应当同样也应用在长老们的身上。例如,虽然在1-7节中没有要求长老们也“不一口两舌”,但是长老们也的确不应该一口两舌。保罗早已要求长老们要“无可指责”,这也应当包括了“不一口两舌”。那为什么有的在执事的要求中提到在长老们的要求中没有被提到,或者反之呢?我们认为这说明了有些特质对这一职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或者是对保罗所致信的教会来说是有特别意义的(提摩太前书是写给以弗所教会的)。很有可能,保罗是针对以弗所教会的假教师们在提出一些他们所没有的品格要求。所以提摩太前书3章中的长执资格要求更多的是关乎个人品行的,而不是他开展工作的能力的。由于对执事的品行要求和对长老的品行要求非常相似,所以我们在这篇文章中主要关注那些对长老的资格要求中所没有提到的。

端庄(3:8)

保罗对执事的第一个要求是“端庄”。在希腊文中,这个词(semnos)只出现了四次,分别是在腓4:8,提前3:8,3:11,多2:2。这个词一般是指某个人或某件事是可尊重的、有荣誉的、被尊崇的,它和3:2中的“端正”这个词非常类似(ksomios),“端正”是用来描述长老的。在腓立比书4:8,保罗呼吁信徒要思想“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事。在提多书2:2,保罗要老年人“端庄”,这两个词分别在提前3:8对执事的要求和3:11对女执事(或执事妻子)的要求中体现出来。所以,执事必须是受到他所服事的人尊重和尊敬的人。执事的工作是服务导向的,这并不是说执事就不能做一些带领,有的时候也是必要的。执事的工作对教会生活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服事者应当是受人尊重的人。

不一口两舌(3:8)

第二个对执事的要求是不一口两舌。原文的词汇是dilogos,字面含义是说“一件事说两次”,新约圣经中这个词只在这里出现。“一口两舌”的人是对某些人这样说、对另一群人又那样说的人,或者他们说的话和他们真是的意思是不一致的,他们是前后不一致或者虚伪的人。他们说的话不可靠也不可信,所以人们无法信任他们。“执事必须是注意自己口舌言行的人,他不会说自己不该说的话,也会说话诚实可信。”[②]他们必须是凭爱心说诚实话的人。他们不能言而无信,也不能为了自己的益处而扭曲事实。

固守真道的奥秘(3:9)

保罗同时也期待执事是“固守真道的奥秘”的人。“真道的奥秘”是保罗常常用来描述福音的语言(参考提前3:16)。所以这句话是指执事应有的在圣经教义上的中心可靠。他们不应该像那些在信仰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的人(提前1:19),也不能像那些在良心上“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提前4:2)的人。执事要坚持真正的福音信仰,毫不动摇。

而且,保罗并不单单是说他要有正确的教义,还要用“清洁的良心”来“固守真道的奥秘”。换句话说,他的行为和他的教义是一致的,否则的话他的良心就会说话、良心就会谴责他。所以这句话不单是说到执事的信仰,还说到他的行为。“单单口头上相信教会的信仰告白是不够的,教义的知识必须伴随着按照教义而生活的行为。‘清洁的良心’可以帮助执事避免言行不一、陷入罪中。”这正如保罗在提多书2:2要老年人要在信心上“纯全无疵”一样。

当时,假教师和错误的教导在以弗所教会中盛行,也在教会中制造混乱。保罗于是强调执事要在福音的真道上扎根和坚韧。有人可能认为这一要求没有必要,因为执事并不需要在教会中教导。但是作为教会的职分担任者,执事们对其他人的信仰和生活是有影响力的。而且,执事们不需要教导并不等于说执事们不可以教导。

先受试验(3:10)

另一个对执事提出但是没有对长老们提出的要求是在让执事们正式地担任教会职分之前,他们需要先受到试验。在3:10,保罗是这样说的:“这等人也要先受试验。若没有可责之处,然后叫他们作执事。”也就是说,他们先要证明自己是“没有可责之处”的,然后才能够正式地作为执事被提名服事。“没有可责之处”这个词是一个含义很宽广、用来描述一个人品行的词汇。在提多书1:6,这个词也被用到,在3:2对长老的要求中也有类似的词汇:“无可指责”。保罗并没有说究竟要进行怎样的试验,但是至少我们应当了解候选人的背景、他的声誉、他的神学认信和信仰立场。但我们不仅仅要了解候选人的品德、属灵成熟度、教义立场,会众还要考虑这个人在教会中实际的服事。一个有执事心肠的人是一个寻找服事机会的人。作为一个要在教会中担当责任的人,他服事的能力、负责任的能力、与人协作的能力也需要被试验。一个没有经过试验的人担任执事可能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就像长老们需要时间来得到评估,因为一个人的罪可能在短时间内没有显明出来(提前3:6, 5:24),急促地任命人担任执事的脂粉也是不明智的、和执事资格的要求相冲突的。

当然,圣经并没有给我们具体的试验时间长度该有多就,地方教会可以各自决定。

敬虔的妻子(提前3:11)

学者们对于3:11说的是一个女执事还是一个执事的妻子有不同的观点。为了让我们这篇文章能够顺利地讨论下去(我们另有文章讨论女执事的问题),我们先假设这里说的是执事的妻子。根据保罗所说的,执事的妻子得是“端庄,不说谗言,有节制,凡事忠心。”首先,像做执事的丈夫一样,妻子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其次,她不能是一个谣言传播者,也不是一个谣言制造者。在后面的经文中,保罗警告年轻的寡妇们要再嫁,以免她们闲散懒惰,以至于“挨家闲游。不但是懒惰,又说长道短,好管闲事,说些不当说的话”(提前5:13,参考提后3:3,多2:3)。执事的妻子也得是有节制的人,或者说自制的人。这个词同样在3:2用在长老身上。所以,执事的妻子也需要能够做出正确的决定,并且不要让可能会影响正确决定的事情进入到她的生活中。最后,她还要“凡事忠心”。这一要求是很广泛的,和要求长老们“无可指责”、要执事们“没有可责之处”一样。执事的妻子得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她的品行对执事的服事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她必须是委身支持丈夫的人、自制的人、忠心的人。保罗没有说妻子也要先受试验,因为毕竟是她们的丈夫而不是她们自己要担任教会的职分。

总结

执事候选人的品德和他的妻子都要经过认可才能被提名担任这一职分。对执事的高标准严要求不可以因为他们不用教导或带领教会而被轻看。作为教会的职分担当者,他们在某个层面上代表着教会,也处理这一些重要甚至有的时候敏感的任务。

问题讨论

  1. 对执事的资格要求和对长老的资格要求有何区别?
  2. 你认为提摩太前书3:8-13对执事的要求是完全的吗?为什么?
  3. 我们怎么知道一个执事候选人是用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的?
  4. 如果执事的职分只是以一个服务的职分(而不是带有属灵权柄的职分),那为什么保罗说执事也要先受试验?
  5. 为什么执事也要有敬虔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