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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要求新约的基督徒守主日吗?

问题:

圣经要求新约的基督徒守主日吗?

回答:

我们教会的信仰告白来自1833年新罕布什尔信仰告白,这是一个传统的、加尔文主义的,基于1689年改革宗浸信会公认信条的教义宣言。对于想要加入本教会成为成员的基督徒们来说,第十五条恐怕是最难理解或者最不容易遵守的:“我们相信每个星期的头一日被定为主日,或称为基督徒的安息日。这日应当为着信仰的目的被分别为圣,敬虔地来到神所设立的蒙恩之道前,应参与个人的和公众的崇拜与灵修的实践,并准备进入那为神子民所存留的安息。”信仰告白中包含着这一条意味着什么呢?它意味着:

  1. 对于本教会的成员而言,您需要全心地相信它,并且按照您所相信的去生活,如果您不能够相信这是来自圣经的命令,那么您就不应该加入这间教会。在我们这间地方教会,我们有上午的崇拜和下午的交通祷告聚会,这两个聚会成员都是应当参与的,这也需要您首先分别主日全天为圣,而不是仅仅来参加一次聚会而已。
  2. 对于我们这间教会而言,我们相信这是圣经的命令,也是基督徒的良心自由和信仰实践。任何教会以外的机构、团体或政权都不能迫使我们不按照这一真理而生活,换而言之,即便政府规定礼拜天上班,教会的敬拜时间也不会因此而做出改变,我们依然期待众圣徒一同来敬拜主。
  3. 我们认为不愿按照这条信仰告白而生活的基督徒是在罪中,教会的弟兄姊妹和长执同工们都会劝告他/她向神悔改,离弃导致其主日不能够分别为圣、不能聚会的习惯、行为甚至职业,以按照圣经而生活。这是我们跟随真理而生活所应当付上的代价。对于长久停留在这一罪中且不愿悔改的成员,教会会将其除名以表明对这罪的严重关切,并期望他悔改。

有很多基督徒会认为主日就是教会自己选出来作崇拜的日子,并没有圣经的直接命令。他们认为主日与旧约的安息日无关,安息日的规定已经被废去了。也有人认为只要是七日里选出一日选出任意一日就可以了。我们坚信七日中分别出来一日,乃是神永远律法中的一部分,是神为引导全人类所启示的永远法则。自从基督复活以后,基督徒守七日的头一日、而不是第七日是很正确的,这并没有改变七日中的一日要归给神的大原则。让我从神的话语中表明此原则的重要性。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旧约和新约两个角度来看待神的命令。

旧约的命令

首先,我们要看创造的历史。在创世记2:3,我们读到“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在世界历史的一开始,我们就有七日中的最后一日被分别出来、作为安息日的描述。这是在人类堕落、亚伯拉罕蒙召之前,更是在新约教会被建立之前,是神向全人类所作出的启示。

其次,在西奈山上神向摩西颁布十诫时,神指着创世记2:3指示摩西说(出埃及记20:8-11),“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我们要注意,现在神指着创造世界时他所做的事情要以色列人效法祂、从不守安息日的世界分别出来。十诫是和其他的摩西律法之间有清楚分别的,而在十诫中对安息日的描述是最长、最详细和最令人信服的。既然十诫中其他的命令都是永恒的、道德性的、今天也应当遵守的,我们就不能说这一条诫命与我们无关。

第三,在旧约先知书和历史书中,我们看到违背安息日是和违背其他道德律 一样,需要被严厉对付的罪。尼希米记13:18和耶利米书17:19-27则指出,这是导致以色列人受刑罚、被掳到外邦的罪之一。先知以赛亚认为(赛58:13-14),尊重安息日是以神为乐的表现。从这些经文中,我们看到遵守安息日和遵守礼仪律(献祭、祭司的服饰等)不是同一等次的律法,而是更高的道德性的律法,是神百姓的外在标记。

新约的成全

主耶稣来到世上,没有说过任何一句有关废掉十诫的话,相反他说,“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没有任何新约经文证明耶稣废掉了十诫中的任何一条,相反在马可福音10:19,他确认了十诫的道德性命令在新约时代仍然是有效和应当遵守的。再看使徒的书信。使徒们说到许多有关礼仪律暂时的性质。 但他们从未提到废掉十诫中的任何一条。相反,他们要求十诫当被接受为基督徒行为的标准。例如,当保罗教导子女对父母的责任时,他引证了第五条诫命︰“要孝敬父母,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3)。

然而,耶稣同时强调“人子是安息日的主”(路6:5,参考可2:27),这表明旧约的安息日是指向基督的,基督这位人子是安息日意义的最终成就者。安息日向犹太人表明得着真正安息的意义与必要,而真正的安息唯有在基督那里才能得着成全,正如耶稣在马太福音11:28所说的“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而那些在基督里的人,更是得到了为神的子民所存留的,那“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来4:9)之应许。

既然旧约的安息日是指向基督、表明基督,并且被基督所成全,那么这一道德律的属灵含义就从表明基督转变为纪念基督。在使徒们的实践中,他们特别着重“七日的头一日”(太28:1;可16:2,9;路24:1;约20:19;徒20:7; 林前16:2)。明显可见使徒们遵守主复活的日子为圣日。在徒20:7,门徒们在这日“聚会掰饼”,林前16:2说教会在这日“收集奉献”,而新约圣经的最后一卷书——启示录——则说到此日为“主日”(1:10)。

明显可见这“主日”并不是跟犹太人同样的七日中的一日。 在神的默示之下,使徒们已将第七日改为头一日,因为在这日主耶稣从死里复活了。但原则仍然是一样的,那就是七日中的一日要分别为圣归给神。第四条诫命的精神一点未变。七日的头一日的主日,也就是六日劳碌后的安息日,正如从前第七日的安息一样。

所以,简单地来说,神在旧约中设定安息日并且要祂的百姓遵守,因为(1)神自己也安息;(2)为了预表和指向基督所要成就的永恒安息;(3)为了让神的百姓从世界中分别出来,信靠神、依赖神和敬拜神。而在新约的时代,既然旧约所指向所预表的那位基督已经来了,在神的默示之下,使徒们用七日的头一日(因为那是基督复活的日子)代替最后一日来纪念基督已经成就的安息,并品尝那安息的滋味。旧约安息日的三个意义在新约的主日中得以尊重、保守和持续。

所以,新约的基督徒仍然应该分别主日为圣,不仅仅是因为教会的聚会在主日,更是因为这是神在旧约和新约中连续、一贯的命令。这是作为神子民应有的顺服,也是为了自己属灵的益处。正如我们在一开头所提到的,当一个教会成员习惯性的不愿意遵守主日、停止聚会时,教会也会采取管教,甚至在此人不愿悔改时采取责罚性管教(除名),一方面是为了表明对罪的恨恶,另一方面我们也无法确认一个不来教会的人是否真的是一个基督徒。

有没有例外?

圣经是否允许一些在主日工作的例外呢?答案是肯定的。在马太福音12:12,耶稣说:“人比羊何等贵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我们的主自己也在安息日医治病人,并不惧怕法利赛人的威胁和批评。所以清教徒们认为,在主日行“行必要和慈善的事”是主所许可的(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21.8,改革宗浸信会公认信条22.8)。这一类“必要和慈善的事”可能包括一些特殊的、需要有时主日值班和维护社会正常必要的运转的工作,例如(但不仅限于):医生、护士、消防员、警察、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维护等。

然而,我们也要小心。如果一项工作要求你总是在主日上班、或者连续地在主日工作,即便它是慈善的和必须的,这也是不健康的,而且有损你的属灵生命。因为这致使你不能够参加教会的聚会、聆听神的话语被教导,也不能和其他圣徒一起敬拜神。我也要指出,一些商业性的工作可能会诱使你认为这是公益和必须的(例如,培训老师、幼教托班、餐厅),因为他的主要收入依赖于双休日,但是它并不属于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必要和慈善的事”,因为离了这些业务,社会并不会停止运作,也不会导致生命的损失。作为一个爱慕神话语的基督徒,我们鼓励你寻找一个让你能够按照圣经真理而生活的工作。

主日的实践

请允许我引用清教徒莱尔《与神同行》一书中有关主日的教导来指导你如何分别主日:

我不是法利赛人。我从不要求一个作苦工的人被关在屋内工作六天,又要他们不可在主日作有益于身心的合理消遣。在主日像雅各那样安静的散步(创24:63)并无害处,只要不用散步代替主日崇拜便可。我们的主和门徒在安息日由麦田经过 ,正如我所说,要小心不可把这个自由变作放纵的机会,要当心不要为寻求自己的消遣而伤害别人属灵的幸福。要记得你不但要注意身体,也要注意灵魂。

我不赞成宗教上的狂热。我不要求人要整天祈祷,或整天读圣经,或整天在教会,或在主日整天灵修。我所要求的是主日乃要遵守为“圣洁的安息日”。心中所想到的是神,应当学习神的话。要与神的百姓一同聚集敬拜他。我们要关注自己属灵光景的要事。因此,我说凡拦阻我们不如此守为圣日的,我们应当尽可能的避免。

我并不赞成悲观式的宗教,请不要以为我想让主日成为悲伤忧郁的日子。我要每位基督徒都成为一个快乐的人,我希望每个基督徒在信仰上又平安、又喜乐,又能以神的荣耀为乐。我要每一个人都以主日为一周内最光明、最快乐的日子。假如你以为我所赞成的主日是一个可厌恶的日子,那么我必须告诉你,在你的心境中有些事是错误的。如果你不能以圣主日为乐,毛病不是出在这日子,乃是出在你自己的心。

许多人以为我为守主日设立的标准太高了,那些不喜欢思想属灵的事情,只思想属世界的事,贪爱钱财,贪爱属世娱乐的人会说,我所要求的是强人所难,但是我所关心的唯一问题是——圣经是如何教导的?我们绝对不可把神的标准降低为人的标准,我们必须根据神的话来作我们的标准。

我对守主日的教导,只不过是各教会与各国最优秀、最圣洁的基督徒所教导、所遵守的,这是大家的共识,并没有什么例外。那些在许多事上意见不同的人——甚至连守主日的理论基础也大不相同的人,也都同样认为应该守主日,这一种高度的共识,十分难得。

我相信任何人若是安静地、理性地想到将来的事,就会了解我所主张的守主日的标准不是太高。我们有一天都要离开世界,都要到主那里去,不是吗?如果是真的,把七日中的一日奉献给神当然不算太多。我们为主日做特别的预备﹗好试试我们是否适合生活在他面前,这应当不算过分的要求吧﹗我相信常识、理性与良心都会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在今生不肯为神拿出七日中的一日,我们怎么像是希望永远与神生活在一起的人呢?